山东力久召开职代会修订《员工手册》
近日,山东力久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重新修订了《员工手册》。
公司的《员工手册》作为公司规章制度的一部分,其制度主体不但要合格,而且在制定的程序上也要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应依照企业的民主程序进行,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即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将《员工手册》的具体内容向员工公示以及履行告知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劳动者应遵守《员工手册》,《员工手册》应当认为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在《员工手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遵守。
力久电机本次对《员工手册》的修订,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是公司与职工代表们协商确定的产物。公示之后,公司各部门还组织全体员工对新修订的《员工手册》进行深入学习,力求每个人都能够认清自己的义务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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